关于印发《福建省省级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闽建〔2025〕8号
各设区市住建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工作,结合实际情况,省住建厅组织编制《福建省省级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5年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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